给你一部手机、一辆皮卡车、外加美元的启动资金,你能够在30天之内赚够万美元吗?
我想大部分人都会摇头表示不可能。
但在美国有一个人就做到了,他的名字叫格伦·斯特恩斯,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标签:不良少年、创业者、亿万富翁、癌症病人、真人秀参与者……
很多人羡慕格伦坐拥亿万家产,但他的童年却让人不忍直视。他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,父母整日酗酒打牌无所事事,丝毫不为现状所担忧,所以童年时的格伦极度自卑,学习成绩也是倒数。
可是毕业之后,格伦德人生却发生了变化。
当时美国的经济飞速发展,可以说是个遍地黄金的时代,只要肯稍稍动下脑筋就能赚的盆满钵满。
格伦虽然学习成绩烂的一塌糊涂,但还是挺聪明的,他抓住机遇来了个咸鱼翻身,一跃成为美国最大融资公司的创始人。
有了资本,他的生活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,整天豪车美女相伴,过的好不自在。用他的话说:“就算自己不再工作,手里的钱也足够支撑他这样生活几辈子了。”
此言一出立刻引来了骂声,出于妒忌不少人纷纷在他的社交帐号下留言称“你的成功无法复制”、“如果让你重新再来一次,你现在绝对会变成乞丐”
看着评论区里的嘲讽,格伦萌生了再次白手起家的想法,他要证明自己是可以复制成功的。
说干就干,格伦找到了一档非常火爆的真人秀节目——《富翁谷底求翻身》。这档节目正是给那些富豪或者富二代们一次体验生活的机会,看看他们能否在恶劣的环境中再创辉煌。
开局只有美元
这档真人秀节目还是挺人性化的,节目组清楚创业需要启动资金,便给格伦留下了美元、一部手机和一辆皮卡车,接着就把55岁的格伦扔到了宾夕法尼亚州的伊利市,这组城市曾经以制造业闻名,后来随着产业转型升级渐渐没落。
因为手里只有美元,所以格伦决定开源节流,在吃饭和住宿上多做节省。吃打折的泡面,住在皮卡车上过夜,他已经做好90天后瘦二十斤的心理准备了。
他用手机在网上发布了许多条求职信息,但都杳无音信,正当他绝望地准备宣布gameover的时候,突然收到了一条雇佣的信息。原来是一家服装厂接到了一个大订单人手不够,正巧看到了格伦德求职信息。
格伦作为一个白手起家的创业者,对于工业的一些技能还是比较熟悉的,第一天就升任了服装厂的职位,并且获得了60美元的收入。
后来服装厂的老板了解到格伦原来是一位富豪,至于怎么会沦落到如此田地并不知情。老板认为既然他之前能够白手起家,说明的确有商业头脑,那么销售的职位肯定也能胜任,于是安排他负责推销自己的服装。
马上就要到狂欢节了,格伦想到可以利用这个节日来售卖衣服,于是他穿上了滑稽的小丑服装在人群中叫卖,可整整喊叫了一天也没能卖出去几件,他便把目光转移到了夜晚的酒吧,相信那些喝得烂醉如泥的人肯定会冲动消费的。
果不其然,仅仅一个晚上格伦就将带去的服装销售一空,并且从服装店老板那里获得了美元的报酬。
捡轮胎赚了美元
服装厂的工作告一段落后,格伦驾驶着皮卡车来到了垃圾场。
他心里明白,与其在网络上求职,倒不如自己给自己打工,而自己身处的这个垃圾场就是个聚宝盆,里边的那些工业垃圾如果能重新利用的话,肯定又能小赚一笔。
他带着手套挨个翻看着堆成山的破旧轮胎,经过一中午的功夫挑选出了几个外表还算完好带走,并在网上发布了售卖信息。
果不其然,短短一天的时间就有买家找上门来,经过一番“博弈”之后,格伦最终以美元的价格出售了那几个轮胎。
“烧烤+啤酒”完成挑战
有了将近美元的资金,格伦决定开始真正的创业,他认为先前的行为都是进行资金积累,现在是时候真正出击了。
他先是在一处路边购买了一处无人问津的破旧房子,然后向银行贷了一笔款作为装修费用,在房屋装修好之后购置了烧烤用的必备工具,就这样一家烧烤店就开起来了。
开烧烤店只不过是他迈向成功的一个途径,真正目的是要参加不久之后的肋排节,在这个节日里各大烧烤店都会前来参加比赛,最后的胜出者将会吸引一大批的忠实顾客,所以选择一个手艺精湛的厨师是最重要的。
经过了几次面试之后,格伦成功聘用了名叫克莉丝汀的厨师,她烤肉的手艺可谓高超。格伦又亲自到本地的啤酒厂谈合作,他希望能够让这家啤酒厂为自己的烧烤店生产专属的啤酒,当然给与的报酬是非高昂,但付出的这一切对于打造自己的专属品牌来说是值得的。
最终格伦的“烧烤+啤酒”模式建成,他也凭借该模式和厨师的手艺成功夺得肋排节的冠军,而他的烧烤店也凭此获得了万美元的估值。
第90天,也就是挑战的最后一天,整个节目组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格伦,他创造了一个神话,因为凡是接受该栏目组挑战的那些富豪们没有一个可以成功的,格伦是第一个。
挑战结束后,格伦公开了自己的身份,并回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,而他一手打造的“败犬”烧烤店仍在经营着。
格伦曾坦言,这项挑战是自己近十年来做的最疯狂的事,自己退休之后一定要在这家烧烤店里安度晚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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